膠合板 普通膠合板外觀分等技術條件 Plywood-Specification for classification by appearance of
plywood for general use 本標準參照采用國際標準 ISO2426-1974《膠合板-普通膠合板外觀分等通用規則》。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由GB9846.2定義的普通膠合板外觀分等的通用規則和允許缺陷。 本標準適用于至少由三層單板組成的普通膠合板。 本標準不適用于貼面膠合板和特種膠合板。
2 引用標準 GB 9846.1 膠合板 分類 GB 6846.2 膠合板 術語和定義
3 分等
3.1 普通膠合板按加工后膠合板上可見的材質缺陷和加工缺陷分成四個等級: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其中一、二、三等為普通膠合板主要等級。
3.2 普通膠合板的各個等級主要按面板上的允許缺陷進行確定,并對背板、內層單板的允許缺陷及膠合板的加工缺陷加以限定。
3.3 各等級普通膠合板的主要用途如下: 特等 適用于作高級建筑裝飾、高級家具及其它特殊需要的制品; 一等 適用于作較高級建筑裝飾、高中級家具、各種電器外殼等制品;
二等 適用于作家具,普通建筑、車輛、船舶等裝修; 三等 適用于低級建筑裝修及包裝材料等。 以上四個等級的面板應砂(刮)光,特殊需要者可不砂(刮)光或兩面砂(刮)光。
3.4 除本標準規定的各等級普通膠合板的面背板組合外,還可按用戶特殊需要生產兩個表面各為某一等級面板所組合的膠合板。
3.5 一般通過目測膠合板上的允許缺陷來判定其等級。等級取決于允許的材質缺陷、加工缺陷,以及對拼接的要求等。
4 允許缺陷
4.1 以闊葉樹材單板為表板的各等級普通膠合板的允許缺陷列于表1
4.2 以針葉樹材單板為表板的各等級普通膠合板的允許缺陷列于表2
4.3 限制缺陷的數量、累積尺寸或范圍應按整張膠合板面積的平均每平方米上的數量進行計算,或按膠合板寬度(或長度)上缺陷最嚴重一端的平均每米內的數量進行計算。其結果應取最接近的整數。
4.4 從膠合板上可以看到的內層單板的各種缺陷不得超過每個等級面背板的允許限度。緊帖面板的芯板孔洞直徑不得超過20mm,因芯板孔洞使一等膠合板面板產生凹陷時,凹陷面積不得超過50mm2?锥丛诎暹呅纬傻娜毕,其深度不得超過孔洞尺寸的1/2,超過者按離芯計。
4.5 普通膠合板的節子或孔洞的直徑按常規系指最大直徑和最小直徑的平均值。節子或孔洞的直徑,按節子或孔洞輪廓線的切線間的垂直距離測定。
4.6 公稱幅面尺寸以外的各種缺陷均不計。
5 拼接要求
5.1 特等膠合板的面板應使用旋切光潔的單板,板寬在1200mm以內的,其面板應為整張板或用兩張單板在大致位于板的正中進行拼接,拼縫應嚴密。特等膠合板的面板拼接時應適當配色且紋理相似。
5.2 一等膠合板面板的拼接應密縫、木色相近且紋理相似,拼接單板的條數不限。
5.3 對二、三等膠合板的面板及各等級膠合板的背板,其拼接單板條數不限,但二等膠合板的面板拼接需木色相近且紋理相似。
5.4 對特等、一等及二等膠合板,面板的拼縫均應大致平行于板邊。
5.5 對二等、三等膠合板的面板和各等級膠合板的背板的拼接應遵循表1和表2所規定的限度。
6 修補
6.1 如死節和孔洞等的直徑,裂縫的長度或寬度超過各等級膠合板的允許值時,允許對這些缺陷進行修補。
6.2 修補應采用與制造膠合板相近的膠粘劑進行膠粘。二、三等膠合板的面板及各等級膠合板背板的補片和補條的顏色和紋理,以及填料的顏色應與四周木材適當相配。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林業科學院木材工業研究所負責,上海市輕工業局木材行業管理處、長春膠合板廠、松江膠合板廠、光華木材廠、贛江木材廠、三明膠合板廠、黑龍江省林產工業研究所、上海木材工業研究所參加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曹忠榮、李業錄、何啟蘭、楊惠榮、徐劍秋、王繼周、關鍵、林國樑、趙淑慧、楊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