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GB/T 4897的本部分規定了在干燥狀態下使用的結構用板的技術要求、統計計算和判定方法、測量及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記、包裝、運輸和貯存、標志等。
本部分適用于GB/T 4897.1—2003中的3.6所定義的刨花板。
本部分不適用于定向刨花板(OSB)。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 489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4897.1—2003 刨花板 第1部分:對所有板型的共同要求
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飾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試驗方法
3 技術要求
3.1 厚度、幅面、兩對角線之差、翹曲度、外觀質量及共同指標應符合GB/T 4897.1—2003中5.1~5.5的要求。
3.2 理化性能指標見表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