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批準“2021-2025年種植10億棵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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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1/8/18
來源:網絡 |
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2021年4月13日消息:越南總理阮春福簽發第524號決定,批準“2021-2025年種植10億棵樹”(以下簡稱“種植10億棵樹”)提案,確定了到2025年年底全國新種植10億棵樹的目標,其中城市和農村地區種植6.9億棵,用作防護林、特殊用途林以及經濟林的樹木種植3.1億棵。該提案旨在保護生態環境,改善陸地景觀和應對氣候變化,進而為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民眾生活,促進國家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根據提案內容,“種植10億棵樹”應在兼顧不同地區生態條件,符合現有和規劃用地要求的前提下實施。提案同時指出,植樹或造林活動應堅持適地適樹原則,選擇符合地區生態、景觀和作業要求的樹種。優先種植鄉土樹種和用途多、環保價值高、保護效果好的樹種以及具有地方(區域)文化認同感的珍稀名木。
除開展植樹活動以外,越南還將集中造林18萬hm2,年平均造林面積3.6萬hm2,計劃用苗3.1億棵,相當于6 200萬棵/年。其中,防護和特殊用途林造林面積為3萬hm2,年平均造林面積6 000 hm2,計劃用苗7 000萬棵,相當于1 400萬棵/年;新增用材林15萬hm2,年平均造林面積3萬hm2,計劃用苗2.4億棵,相當于4 800萬棵/年。(碳證書指為氣候保護目的而開發的碳匯項目經核證后獲得的碳信用證書,其碳信用額可用于自愿市場碳排放量抵消)
在樹種選擇方面,對于特殊用途林應選擇在其生態系統中自然分布的鄉土樹種。營造防護林,應選擇根系發達且牢固的樹種,優先選擇抗性強、能在惡劣條件下生長的鄉土樹種;營造經濟林,應遵循速生小喬木和大徑級樹木相結合的原則,鼓勵通過組織培養、扦插等繁殖方式培植高產優質苗木。
在造林地點方面,在防護林規劃用地范圍內,優先營造流域防護林和沿海防護林;特殊用途林應營造在生態修復區以及國家公園等特殊用途林管理區內不具備成林條件的無林地內,包括自然保護區、物種棲息地保護區和景觀保護區;經濟林營造活動應在新建經濟林規劃用地范圍內開展。在市區,植樹地點應選在人行道、公園、花園和廣場、辦公區、學院、醫院、工廠、工業園區及其他公共工程的綠化用地上。在農村地區,植樹地點應選在庭院、交通廊道、河邊、運河、溝渠、田間旱地;學校、醫院以及其他公共工程的綠化用地;農業種植區和分散的小地塊保護區;滑坡、退化和荒漠化土地、礦山堆渣場及其他未利用土地等高風險地區。
今后,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將會同建設部、自然資源與環境部、省市人民委員會以及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種植10億棵樹”五年計劃及年度實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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